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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項業務申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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門牌編釘

日期:104-09-16    

申請人

  1. 房屋所有權人
  2. 管理人
  3. 現住人

法令依據

  1. 宜蘭縣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例
  2. 其他相關法令

應繳附書件及注意事項

  1. 編釘門牌登記申請書。
  2.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、印章。
  3. 建築執照平面圖(或簡略圖)或房屋所有權狀正本(驗畢歸還)。
  4. 檢驗現住人設籍資料(所有權人申請者免)。
  5. 證明文件須繳驗正本。

申請期限:隨到隨辦

上版日期:104-09-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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